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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违规经营,乱排油烟扰民

小区商铺违规经营,乱排油烟扰民

12月26日 提问;
兆阳御花园2楼的商铺泽品茶艺馆(金澜北路兆阳御花园2楼P41室)近期开始经营餐饮(不知道是否取得餐饮营业证书),并将油烟直接排放到户外,对住户造成影响,请城管、环保、卫生、消防部门处理。

1月2日  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答复: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经调查现作出以下回复:12月25日我局已收到兆阳御花园物业反映该小区2楼商铺泽品茶艺馆油烟扰民的问题,当天执法人员联同金澜居委会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店厨房有安装油烟净化器,不存在油烟直排的情况。鉴此,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该店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避免对周边住户产生油烟影响。至于该店是否符合开设餐饮经营条件,建议转相关部门跟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上述投诉。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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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 我向环保部门提问:
请问该商铺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吗,是否符合排放油烟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1月9日  市环境保护局 答复: 
经查,被投诉项目为佛山市禅城区泽品棋牌馆,经营范围:服务:棋牌,少许餐饮服务。检查时正常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设备有:麻将桌6台,单头炒炉1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清洗废水,油烟废气。清洗废水经隔油隔渣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抽向室外排放。
     禅城区环保部门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备案手续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关于泽品茶艺馆排污许可证问题,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45号)要求,餐饮行业不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名录范围内,因此无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投诉中提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该条款由住建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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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我向住建部门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以上我投诉的事项,请问住建部门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1月16日,住建部门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能,派出执法人员联同金澜居委会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到兆阳御花园2楼商铺泽品茶艺馆进行调查,发现该店厨房有安装油烟净化器,不存在油烟直排的情况。城管执法部门虽负有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污染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能,但不能免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

《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span>第八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部门职能,市住建管理局没有项目报批和环评审批的职能,建议咨询规划和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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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我向环保部门提问

1、该商铺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该商铺违法了,上述的监督管理部门到底是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处罚??

3、如果已经立案了,请给我相关的立案事项编号,后续方便跟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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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相关规定,“餐饮业”属于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类别。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第九条的规定,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由建设单位在线填报备案,因此,经营餐饮业只需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可,无需环保部门作出行政许可。
禅城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19日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路65号P40号之二、P41号之二、P42号之二商铺的佛山市禅城区泽品棋牌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项目主要从事棋牌服务,内设厨房一间,主要设备有:炒炉1个、蒸柜1个、电磁炉1个。项目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已要求项目按照环保备案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维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烟味、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该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对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了罚则,目前,上述法律条款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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